为了维护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的网络安全,特制定以下网络制度安全的措施:
一、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二、对本部门教职工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三、加强对学报编辑部的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四、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五、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六、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存档。
八、其他一切违反网络安全制度的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