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期刊协会,各期刊出版单位:
今年是中文期刊诞生200周年,中国的期刊在不平凡的发展过程中,作为一种活跃的媒体,在启迪民众思想,推动政治进步,促进社会变革以及服务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涌现出了一批批长期坚守、默默献身于期刊事业的期刊工作者。
为了激励为中国期刊事业发展倾注毕生精力并对期刊事业发展做出有益贡献的期刊工作者,经请示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期刊协会决定在中文期刊诞生200周年之际,拟颁发“从事期刊出版工作30年”荣誉证书,旨在为期刊业树立榜样、提振信心,激发广大期刊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促进我国期刊事业和产业的发展。被推荐人员必须从事中国期刊出版工作30年以上(含30年),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且未出现过重大责任事故。
一、推荐办法:
地方期刊社,经刊社主办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由各省(区)、市期刊协会推荐,经当地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核后报送中国期刊协会;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期刊社,由刊社主办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中国期刊协会;解放军总政治部各期刊社,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报中国期刊协会。中国期刊协会汇总审核后拟于2015年底向被推荐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二、推荐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日止。
三、推荐原则:
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最终结果将通过中国期刊协会网站和相关媒体向公众发布和公示。本活动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5号中国期刊协会秘书处(邮件外请注明“从事期刊出版工作三十年推荐”字样)
邮 编:100036
联系人: 丰桂花010-68186932 章 红010-68013732
传 真: 010-68186933
中国期刊协会
2015年6月3日
(来源:中国期刊协会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