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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岗位职责

2023年02月27日 10:00  点击:[]

                                   

一、主编、副主编岗位职责    

  根据国家关于实行主编负责制的报刊管理原则,《学报》主编对刊物的业务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  

  1.指导编辑人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的法规、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坚持社会主义办刊方向和“双百方针”。  

  2.决定《学报》的办刊宗旨、指导思想,组织制定业务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编辑人员业务进修计划,领导组织开发优质稿源,宏观指导《学报》的封面、版式、栏目等设计工作。  

  3.指导编辑人员努力钻研编辑业务,积极从事本专业的学术研究,不断提高专业学术水平和编辑业务水平,努力使编辑学者化。  

  4.负责每期稿件的终审(三审),按时签发每期《学报》的发排、付型,把好政治质量关和学术质量关  

   

二、编辑部主任岗位职责    

  《学报》编辑部主任作为学校任命的正处级行政领导干部,应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政治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精通编辑出版业务,并履行好以下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学报》编辑部的行政管理工作,直接向主编或主管校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2.努力学习、及时传达并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指示,组织编辑部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坚持《学报》的社会主义办刊方向。  

  3.主持制定并不断完善编辑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并督促本部人员遵照执行,确保学报编辑工作正常开展。  

  4.带领编辑部人员钻研编辑业务,开展学术研究,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整体素质和办事效率。重点抓好《学报》的整体策划、栏目设置、选题策划、外观设计等,建立毕节试验区研究专栏核心作者群。  

  5.根据《学报》的办刊宗旨,组织安排、检查落实编辑部的日常工作,包括:安排选题、征(约)稿、审稿、校对、印刷、发行、信息搜集整理、报酬发放及编辑人员的业务进修等。  

  6.定期召开编辑部专题会议,保证《学报》正常出版,努力提高《学报》编印质量。  

  7.及时向主编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完成主编交办的相关工作;根据主编的指导思想,做好栏目策划、优质稿源开发等工作。  

  8.完成每期《学报》二审稿件的复审,协助主编终审。  

  9.制定编辑部年度经费预算,负责编辑部的切块经费等使用审签。  

  10.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考察学报编辑部新进人员,负责本部门年度考核。  

  11.领导、协调《学报》编辑部的对外联络工作。   

   

三、编辑部副主任岗位职责    

  编辑部副主任作为学校任命的副处级行政领导干部,除积极协助主任做好工作外,还要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协助编辑部主任抓好内部日常管理。  

  2.联络相关学科的责任编辑,负责稿件的统稿,组织审读、编辑加工和校对等。  

  3.负责相关学科的责任编辑、编辑加工和校对。  

  4.组织相关人员编辑出版修辞学、彝学、逻辑学、毕节试验区研究等专栏论文集。  

  5.完成主编、编辑部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6.积极向主任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7.在主任离岗期间,根据主管校领导或主任委托,部分或全部代行主任职权。  

   

四、责任编辑岗位职责    

  1.坚持党的出版方针,热爱编辑工作,恪守编辑职业道德。  

  2.努力钻研编辑业务和专业知识,随时搜集研究有关专业学科的学术动态和编辑出版信息。  

  3.负责相关学科的策划、选题和组稿工作。  

  4.负责相关学科稿件的初审。  

  5.根据专家审稿意见和编辑部主任安排,联系作者修改拟录用稿件。  

  6.依据有关规定对刊发稿件进行编辑加工。  

  7.在审稿过程中,务必做好审稿人和审稿单位的保密工作。  

  8.对刊发稿件进行责任校对,保证校对质量。  

  9.完成主编及《学报》编辑部领导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编务岗位职责     

  1.坚持党的出版方针,热爱编辑工作,恪守编辑职业道德。  

  2.熟悉编辑业务和期刊出版工作流程。  

  3.接收、登记、管理来稿,及时交编辑部主任或副主任处理。  

  4.根据编辑部领导安排,及时将稿件送专家审阅,并及时回收审稿意见。  

  5.将已刊用稿件的原稿和审稿意见送编辑部档案室归档,未刊用稿件及审稿单3个月后可销毁。  

  6.《学报》出版后,及时完成发行、赠送、交流工作。  

  7.整理编辑部档案资料,交档案管理人员保存。  

  8.完成《学报》主编及编辑部领导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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